江苏科技大学助学专业简介
(一)助学专业教育性质
助学专业是经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办学形式,目的是为了加快培养社会紧缺人才,开设的专业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学生经资格审核进入主考高校全日制学习,考试计划分专科专业考试计划、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即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二)江苏科技大学招生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习层次 | 学 制 | 入学资格 | 所分阶段 |
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高中起点本科 | 2+2年 | 高中文化(高中、中专、中技) | 专科 |
独立本科 | |||||
2 | 机械电子工程 | 高中起点本科 | 2+2年 | 专科 | |
独立本科 | |||||
3 | 会计信息技术 | 高中起点本科 | 2+2年 | 专科 | |
独立本科 |
说明:高中起点本科2+2,是先实施专科计划,后实施独立本科段计划;学生学习两年
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先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也可以离校;若继续学习2年,成绩
合格,可取得本科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三) 学制与修业年限
助学专业教学班实行学年制:专科段全日制学习2年、独立本科段全日制学习2年。修业年限可根据专业的实际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学制年限1年。
(四) 助学专业招生和资格审核
1.助学专业教学班的招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9月中旬前结束,9月底前开学。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得参加学习。
2.参加我校助学专业学习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历。
3.招生人数低于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五)助学专业教学班考试组织和实施
1.助学专业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自考办和学校办学所在地省辖市考办协助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有关考务工作。
2. 助学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考课程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六)助学专业学生毕业手续办理
1. 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设计等)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学校附印。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
2. 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
证明。对于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考;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社会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七)助学专业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助学专业学费为5100元/年(含考试费),其它收费按学校文件执行(即住宿费、教材费等)。
(八)助学专业课程设置
1.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课程设置:基础科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工程力学、高等数学(工专)、计算机应用基础、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船体制图、船体结构、船舶设备、船舶静力学、船体结构、造船焊接、船舶建造工艺、船舶检验。
独立本科段: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原理、英 语(二)、工程数学(线性代数、复变函数)、计算机辅助船舶制造、船舶结构力学、船舶阻力与推进、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舾装、造船生产设计、船舶设备、机械设计基础、船体强度与结构设计、船舶设计原理、船舶电气、船舶舾装。
2.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课程设置:基础科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英语(一)、高等数学(工本)、工程力学(一)、机械制图(一)(含实践)、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机械设计工程学(含实践)、几何精度设计与检测(含实践)、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含实践)、工程材料、液压传动与控制(含实践)、控制工程基础(含实践)、测试技术(含实践)。
独立本科段: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计算机绘图(含实践)、机械制造工程学(含实践)、英语(二)、线性代数、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机电设备管理(含实践)、机床与数控技术(含实践)、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实践)、机电控制及自动化(含实践)、现代设计理论、人机工程学、毕业设计(论文)。
3.会计信息技术专业
课程设置:基础科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经济数学、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应用文写作、财务管理学、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含实践)、会计信息系统(含实践)、财务分析系统(含实践)。
独立本科段: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审计学、统计基础、西方经济学、金融网络(含实践)、网络技术(含实践)、电子商务(含实践)、审计管理系统(含实践)、财务软件应用与开发(含实践)、管理会计、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