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专接本”教育
“专接本”教育是国家考试和学校助学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专科学生在原学校继续全日制学习,本科高校负责指导教学,学生完成学业,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本科学校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取得学士学位。
我校“专接本”教育有《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凡专科学校的相关专业,例如:法律事务、社会工作、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关系、社会福利事业与管理、青少年工作与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工商管理,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类如家政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社区康复、心理咨询都可以与该专业对接。
专接本《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考试计划如下: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每学期课程安排 | |||
一 | 二 | 三 | 四 | |||||
沟通课程 | 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 | ||||
4 | 00280 | 西方社会学理论 | 6 | √ | ||||
5 | 00278 | 社会统计学 | 6 | √ | ||||
衔接课程 | 1 | 27052 | 社会福利思想 | 4 | √ | |||
2 | 27053 | 社会发展学 | 6 | √ | ||||
3 | 00283 | 社会行政 | 6 | √ | ||||
4 | 00279 | 团体社会工作◆ | 4 | √ | ||||
主干课程 | 1 | 00284 | 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 | 4 | √ | |||
2 | 27051 | 社会保险学 | 4 | √ | ||||
3 | 00282 | 个案社会工作◆ | 4 | √ | ||||
4 | 00281 | 社区社会工作◆ | 6 | √ | ||||
5 | 00275 | 社会问题◆ | 4 | √ | ||||
实践与应
用课程 | 1 | 社会工作与管理案例分析 | 2 | √ | ||||
2 | 城乡社会调查 | 4 | √ | |||||
3 | 社区社会工作实习 | 4 | √ |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 ||||||
学分合计 | 84 |
说明:
1.加“◆”号课程为学位要求课程。
2.单学期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年十月份,双学期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年四月份。
3.课程考试计划的沟通课程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并且成绩合格的,省教育考试院承认其课程及学分。沟通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校考成绩最高40%,统考成绩不少于60%。衔接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校考成绩最高30%,统考成绩不少于70%。课程的校考成绩必须在课程的统考成绩发布之前报送主考学校,再由主考学校汇总、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统考课程的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凡属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的课程,其最终成绩由专科学校、主考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核定后,再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
4.学生学完“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由省考委发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附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5.修业期满(学制期满一年后),未能毕业的,可转入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