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考核办法 |
发布时间: 2014-12-08 浏览次数: 94 |
江苏科技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考核办法 为了推进学校继续教育事业的加快发展,规范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方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校内各种培训班,包括专业证书班、高级研修班、干部培训班、联办网络大学班、外语计算机培训班、工程技术培训班、技能培训班等。 在校内举办的临时讲座、插班听课进修等不包括在内。校外培训班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1.规范和绩效 ①在洽谈、组班、收费等环节中严格执行学校《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成人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华船院成教[2000]218号)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②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目标。 2.资料完整性 ①具备完整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并适时调整和优化; ②培训课程表、相应教材以及教师授课计划(备课笔记)完备; ③学员考勤表、成绩单(或培训考评)完整; ④培训前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培训课程表以及培训后学生考勤表、成绩单(或培训考评)等及时交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办公室备案。 3.培训过程管理 ①对学员有可行的考勤制度且已认真执行; ②培训过程采取有效的跟踪检查方式确保培训目标得以实现; ③培训结束后进行有效的信息反馈,对培训项目不断改进完善。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在学期末进行; 2.考核组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 3.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四、考核基金发放标准 参照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办学规范、效果显著、考核总分大于等于98分的办学部门另行奖励。奖励标准为该学院参与考核的培训班奖酬金的1%(从继续教育学院管理费中列支)。 六、其它 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