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 统一考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4-12-08 浏览次数: 231

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 统一考试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试管理办法。

一、考试组织
    l、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由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学位办")负责组织。
    2、省学位办委托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简称"省师培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
    3、高等本科学校的考试组织工作由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教务处)负责,成人教育等部门协助。
二、考试对象
    1、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教育(非英语专业)在籍本科生和当年毕业本科生(包括函授、夜大学、成人本科脱产班、自学考试等)。
    2、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校教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考试:从学生成人本科毕业当年算,头尾6年内获得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者,或自学考试本科英语课程统考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者。
三、考试内容
    参照《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纲要》,考试分为标准化考试和笔试两部分,其中标准化考试部分含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四、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为十一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上午9:00-ll:05。
五、报名点设置
    开展成人本科教育的高等学校为报名点,新近获准开展成人本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可向省学位办申请,增列为报名点。
六、考点设置
    l、省学位办确定部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为考点。非考点高校就近挂靠在省学位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2、如高校在外省(市)设有办学点,且报名考试者在20人以上(含20人),报省学位办批准后,可在外省(市)单独设置分考点;少于20人的培训点,考生须回高校参加考试。
七、其他
    1、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规定在本办法附录中说明。
    2、本办法解释权在省学位办。

 

注:自国家教育部2005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改革之后取得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再与本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