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校外函授站备案和年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4-12-15 浏览次数: 606 |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继教学院〔2014〕18号
关于做好2015年校外函授站备案和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函授站(江苏省内):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校外教学点的办学行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20号),现将2015年校外函授站备案与年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函授站备案 对于末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教学站需到当地市(地级市)教育局上报备案材料,具体程序如下: (一)材料准备 1.江苏科技大学出具设立校外函授站的文(省外有学校盖印、省内由继续教育学院盖印); 2.江苏科技大学出具相关办学专业的高校的师资材料(校外教学点复印四份); 3.申请举办专业的教学计划(复印四份); 4.建站协议书(上报时复印四份)。 5.校外办学重点准备材料: (1)校外教学点填写《申请备案审批表》,一式四份; (2)法人资料; (3)教学场地、设备的材料; (4)教学师资解决途径的资料; (5)管理机构设置的资料; (6)办学论证(关于生源、社会需求、本站与聘请当地师资)的资料。 (二)备案程序 1.申请备案表、协议书由江苏科技大学和校外教学点共同办理并完备印章; 2.将所有材料(一式四份)报所在地级市教育管理部门,由他们实地考察和审验; 3.市教育局汇总报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批,结果于第二年四月公告。 二、已备案函授站年审 年审工作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数据采集平台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jsctr.cn)网上报送数据信息和现场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一)年审内容 1.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政策,规范办学总体情况; 2.校外教学点的办学基本条件及管理人员、辅导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3.校外教学点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情况; 4.校外教学点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5.校外教学点的财务状况、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年审程序 1. 主办高校填报数据 (1)设置招生专业。主办高校于12月15日前在“高校设置招生专业”中输入在苏所有招生专业(包括函授、业余、脱产、远程),在“高校教学计划”中上传教学计划。 (2)上报本年度招生情况。举办现代远程教育的高校于12月31日前上报2014年春、2014年秋两季在苏招生情况。举办成人教育的高校于12月31日前上报2013年秋季在苏招生情况,于1月10日前上报2014年秋季在苏招生情况。 (3)上传在籍生数。主办高校于1月10日前在“在籍生统计”中上传各专业、各层次、各形式在籍生人数。该数据包括2014年秋季录取新生。 (4)基本信息上报。主办高校于12月31日前在“高校基本信息”中填报相关数据。 2. 校外教学点填报数据 (1)上传学员名单。举办成人教育的校外教学点于12月31日前上传2013年秋季录取学员名单,于1月10日前上传2014年秋季录取学员名单。举办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教学点于12月31日前上传2014年春、2014年秋两季录取学员名单。 (2)输入教师名单。校外教学点于12月31日前在“师资管理”中录入校外教学点聘用的主讲(辅导)教师。 (3)上报面授课程信息。校外教学点于1月31日前在“面授课程信息”中上传校外教学点新学期面授安排。 (4)上传考试数据。校外教学点于1月31日前在“课程考试”、“学位考试”中上传校外教学点新学期考试安排。 (5)上报本年度招生情况。举办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教学点于12月31日前上报2014年春、2014年秋两季招生情况。举办成人教育的校外教学点于12月31日前上报2013年秋季招生情况,于1月10日前上报2014年秋季招生情况。 (6)上传在籍生数。校外教学点于1月10日前在“在籍生统计”中上传各专业、各层次、各形式在籍生人数。该数据包括2014年秋季录取新生。 (7)上报年审数据,并提交年审总结。 我校将于1月15前完成数据审核。对于填报内容严重失实、或拒绝参加年审、不能及时上报年审材料的校外教学点,视情况予以警示、或中断合作。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文件内有相关表格)[文件挂bet3365官网“资源下载”,或江苏科技大学成教招生QQ群共享内]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51184401090] bet3365官网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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