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节选)
发布时间: 2015-09-17 浏览次数: 313

    第一条  继续教育是高校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教学、科研成果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大力开展非学历教育是高校继续教育的发展方向。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规范校内培训市场秩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非学历教育的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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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对于校外机构利用我校生源市场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学校采取审查准入制,未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批准,不得在我校招生和宣传。学校定期对校内各类教育培训项目进行检查,定期公布在我校审查批准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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